对于单兵武器、特别是步枪存在的问题,中**方早就有了认识。
虽然在大战期间,中**队的几种制式枪械,比如在一九四一年投产、一九四二年正式装备部队的B-41型半自动步枪,在一九四三年正式装备部队的K-43型卡宾枪,在一九四二年装备部队的SC-42型冲锋枪等等,享有很高的声誉,性能得到了部队的认同,更经受住了战火的考验。但是在战后,随着大威力自动武器问世,以及战争形式的改变,这些武器很快就显得落后了。
正是如此,中**队在战后装备了以七点八毫米步枪弹为基础研制的自动步枪。
与半自动步枪相比,使用相同枪弹的自动步枪的威力有了明显提高,火力密度更是得到了全面增强。
只是,自动步枪在装备部队之后,并没受到欢迎。
原因很简单,七点八毫米步枪弹的威力太大了,自动射击时的后坐力相当惊人,士兵在使用的时候很不习惯。
受此影响,中国陆军与陆战队甚至限制步兵以自动方式开火,反而强调了半自动射击。
显然,这种使用方式与自动步枪的开初衷背道而驰,很多士兵都认为,所谓的自动步枪,不过是换上二十弹匣的半自动步枪。
此外,自动步枪过大的重量,也增加了士兵的携行负担。
可惜的是,这些问题反映出来的时候已经太迟了。到一九六零年。中**队已经采购了一百五十万支自动步枪,还有差不多五十万支的订货等待交付。因为自动步枪是在战后采购的新式装备,所以不再对外援助清单范围之内。
再说了,与半自动步枪相比,士兵依然喜欢使用自动步枪。
只是,这并不表示自动步枪是最好的选择。
突击步枪的出现,让自动步枪的问题变得更加突出了。
德军装备突击步枪之后不久。中**方就设法搞到了一批。在让兵工厂与枪械设计单位的工程师熟悉突击步枪的同时,中**方还组织基层部队的官兵,对这种新式枪械的性能进行了体验。
结果嘛。自然不用多说。
参与使用体验的官兵对德军的突击步枪赞不绝口,特别是空降兵,简直把突击步枪当成了最好的枪械。
有趣的是。德军最初也只打算把突击步枪装备空降兵。
空降兵更喜欢突击步枪的原因很简单,主要就是突击步枪比自动步枪轻得多,尺寸也小得多,更容易携带。此外,中间型枪弹要比大威力步枪弹轻得多,在相同负重时的携带量也就多得多。
在不增加负重的情况下,配备突击步枪时的弹药携带量是配备自动步枪的两倍。
这就意味着,步兵的持续作战能力提高了一倍。
当然,除了空降兵,其他部队的官兵也更加喜欢突击步枪。主要就是。突击步枪的后坐力小得多,而且射速更快。
可以说,这足够说明突击步枪的价值了。
只是,中**方依然没有回心转意。
这也可以理解。虽然步枪的价格非常低廉,即便一支高精度步枪。其采购价格也不到一千华元,采购一辆坦克的花费就能购买数千支步枪,但是步枪的装备数量非常巨大,全部换装的花费十分惊人。要知道,中**队采购了两百万支自动步枪,如果全部更换。需要花掉数十亿华元。
除了枪支本身,弹药的问题更加突出。
可以说,决定枪支性能的众多因素中,枪支本身并不是关键,枪支使用的弹药才是决定性的。
任何一种枪支,在设计的时候,先就得确定所使用的弹药。
在枪弹定下来之后,枪支的大体性能也就确定了。
事实上,自动步枪的问题就出在弹药上,即在大战之前研制的七点八毫米步枪弹本身就是个严重问题。
这种枪弹在研制的时候,把射程、威力与精度放在了最高位置上。
此外,为了减轻后勤保障负担,七点八毫米枪弹还需要做到通用,即做为步枪与机枪的共用弹药。
结果就是,七点八毫米步枪弹的药筒长度达到五十二毫米,装填三点一克射药,弹头质量为八点二克,全弹重二十七克。
显然,七点八毫米枪弹的威力十分惊人。
根据中**方公布的数据,由B-42步枪射的时候,七点八毫米枪弹能打穿两百米外的一点三米厚的松木板,或者是三十厘米厚的沙石,或者是八厘米厚的混凝土,或者是六毫米厚的钢板。如果使用战后研制的钢芯穿甲弹,即便在六百米之外,也能打穿厚达八毫米的钢板。
事实上,即便在一千五百米之外,七点八毫米枪弹都有足够的杀伤力。
也正是如此,七点八毫米枪弹还被用在了通用机枪与重机枪上,而且由重机枪射时的有效射程为一千五百米。
此外,七点八毫米枪弹还被用于狙击步枪。
问题是,步枪需要这种大威力枪弹吗?
答案明显是否定的。
在对德军的突击步枪进行测试的时候,中**方成立了一个调查小组,专门对步枪的使用情况做了调查。
该小组给出的调查报告,很好的说明了问题。
大战期间,步枪的通常交战距离都在八百米以内,而交战距离在四百米以内的情况占到了百分之八十,而用步枪向一千米外的目标开火的情况几乎没有,即便是狙击步枪,射程也大多在六百米左右。在需要对付一千米外的敌人时,步兵部队的指挥官更喜欢使用机枪,而不是使用步枪。
也就是说,七点八毫米枪弹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机枪弹,却不是优秀的步枪弹。
在以半自动步枪为主的时代,七点八毫米步枪弹的问题还不算突出,主要是半自动步枪的射击速度较慢,步兵能适应过大的后坐力。到了自动步枪一统天下的时代,枪弹威力过大的问题就显得很突出了。
这份报告给出的结论是:步枪的射程有八百米就够了,而主要杀伤距离为四百米。
显然,这意味着需要威力较小的枪弹。
可惜的是,这份报告依然被军方束之高阁,或者说是军方暂时没有足够的财力来解决步兵遇到的问题。
这也可以理解,毕竟中**队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而军费又太少了。
只是,这并没有妨碍军火商研制新式步枪。
早在一九六一年,也就是德军的突击步枪开始批量装备部队的第二年,中国规模最大的三家枪械公司就开始研制新式步枪。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由南京兵工厂的陈寿康工程师研制的“C”系列小口径步枪。
陈寿康是一名参加过大战的老兵,在一九五一年退役。因为对枪械的热爱,以及受家庭环境影响,陈寿康在退役之后就成为了南京兵工厂的工程师,参与了好几种枪械的研制与设计工作。
一九五四年,南京兵工厂应民用市场的需求,研制出了五点五毫米小口径枪弹。
这种枪弹,可以看成是七点八毫米步枪弹的缩小版。采用五点五毫米口径的弹头,以及四十五毫米的瓶形弹壳,射药装填量减少到一点七克,覆铜全披甲铅弹头的质量则降低到了五点六克,全弹质量减少到十二点八克。
当时,这种枪弹根本没有引起中**方的注意,主要就是威力太小了。
在民用市场上,五点五毫米枪弹也主要用于速射比赛,而追求精度的射击比赛、以及大威力猎枪,依然使用七点八毫米枪弹。
正是在这种枪弹的基础上,陈寿康研制出了第一种五点五毫米步枪。
因为是针对民用市场,所以这种在一九六一年定型的步枪是一种半自动步枪,不过可以通过增加自动机来实现自动射击。
此后,陈寿康又设计了几种以五点五毫米枪弹为基础的步枪。
按照惯例,由他研制的步枪以他姓氏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加上两位数字命名,只有得到军方采购,才能冠以军方的编号。
到一九六六年,C-06,也就是陈寿康设计的第六种步枪已经相当成熟了。
可以说,如果不是军方死抱着七点八毫米枪弹不放,C-06已经获得了军方订单,成为了中**队的制式步枪。
要知道,在民间举行的射击比赛中,C-06无数次的战胜了军用步枪的民用版。
到了一九六七年,陈寿康的努力终于获得了回报。
李承志回国之前,中**方已经认识到了大威力自动步枪的严重缺陷,并且在六月分就出了招标,要求参与新式自动步枪竞标的军火公司在三个月内拿出样枪,参与军方组织的射击评比。
这意味着,中**方将选出优胜者,并且量产装备部队。
C-06是最先交付给军方的评比样枪,而且最有希望获得军方的订单。虽然其他几家军火公司也参与了竞标,但是其设计方案都不大符合军方的胃口,而且提供的样枪也没有值得标榜的性能。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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