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自己的母亲时,诺诺的声音略微有些颤抖。
“那个中年女人不知道怎么闯进我们的庄园的,那是我见过的最脏最臭的女人,大概我家的女仆和她比起来都像是公主。她似乎走了很长的路,鞋子早就丢了,赤着脚,脚上都是血泡。她的眼神很呆滞,看起来神志也不怎么正常。当时我们正在玩曲棍球,几个年长的哥哥就提着猎枪,招呼守卫来把她赶出去。
“但是那个女人盯着我们,一个个使劲儿看,看得我们毛骨悚然,我们拿起球棍,挥舞着,威胁着要将她赶出去。她说了什么,但是我们都听不懂,只有一个会印度方言的哥哥听懂了,他说她来找她的孩子。我想这里怎么会有你的孩子?那片庄园周围击几百公顷的森林都是我们家的,就算你丢了孩子,他也没机会跑到我家的庄园里来。”
她说到这里,叹了一口气,“我还是有点同情这个脏兮兮的女人的,我让我的弟弟妹妹不要伤害她,还让那个哥哥翻译,说让她不要担心,如果孩子在我家庄园里,我们会帮忙找的,这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可是看到我的时候,她的眼睛一下就亮了,她慢慢地靠近我,跪在我面前,高高的举起双手,想要摸我的脸。我的哥哥叫我赶紧离那个女人远一点,可我居然没有躲开,因为我从没见过那种眼神,那么温柔,那么欢喜...她又哭又笑,和我叽里咕噜地说了什么,我听不懂。还是那个会印度方言的哥哥告诉我,说那个女人错把我认成了她的女儿。
“我当时完全是懵的,我从小就被教育我没有母亲,我也不需要母亲,我有一个爱我的父亲就够了,我最优秀,他对我最好...我的母亲出卖了自己的子宫,拿着钱就走了,她肯定不爱我,我也不在乎她。和忽然间这么糟糕的一个女人跪在我面前,说她是我妈妈。
“她抱着我,很大声地哭了,我没闪开,但也没有回抱她,因为我整个人都傻眼了。我将求助的目光看向我的兄弟姐妹,有几个关系好的很焦急,剩下的都在幸灾乐祸。然后守卫就来了,带着庄园养的狗,是那种特别大的比特犬,非常凶猛的斗犬,成年的甚至能和狮子打。”
李清洲发出一声可怕的尖叫,他知道成年的斗牛犬是一个成人体重的两倍。
“那个可怜的女人以为那狗是冲着我来的,把我推到一遍,自己却被咬得浑身都是血,可就这样,她还在不停的尖叫,据说是让他们不要伤害她的女儿...这听起来有点可笑,明明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是她的女儿,但我就是信了,就是认定了,那个女人一定是我的母亲,因为我从没看过那种...那么充满爱的眼神,和我父亲眼中的算计、兄弟姐妹眼中的谄媚或者敌意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我当时就扑了上去,扭断了咬伤我母亲的比特犬的脖子,然后一脚把一条踢飞很远,这么大的动物对于A级混血种来说和小博美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大概是我平时太嚣张太招人恨了,在混乱中我的一个妹妹抢过守卫腰间的电棍,上来捅在了我的腰间。我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百多英里的一家医院里了,是我们家旗下的医院。
“医生拿了我和那个女人的DNA对比结果给我,没错,那个又脏又丑的女人就是我的妈妈。我实在想不明白,她是怎么从十几个孩子里认出我来的,怎么就如此笃定我是她的女儿,也许那是母亲的直觉?她当时明明都已经疯了...我和她长得也没有那么像。
“他们告诉我,那个女人出生在印度的一个小村庄,家里很穷,我父亲在附近设立过一家提升地区公共卫生水平的研究所,其实就是帮他找代孕的女人。这在当地理论上说是非法的,但总是屡禁不止。她一直都很后悔,去了研究所很多次想要把女儿要回来,或者只是看一眼也好,可这怎么可能呢?在我父亲眼里她只是一个生孩子的工具,我和她没有任何关系,重要的是他‘高贵’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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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妈妈的状态已经很差了,被比特犬咬得浑身是伤,一共缝了据说一百多针,而且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感染了脑囊虫。那是一种可怕的寄生虫,在卫生差劲的落后笛梵够狠常见,它寄生人体后能生存很多年,到了晚期虫卵就会通过血液进入大脑,她的脑子当时已经千疮百孔,还能活着就已经是奇迹。
“医生们担心我也被感染了,这种寄生虫有很大概率会感染胎儿,于是我被隔离了一周时间,直到确认我的身体里没有寄生虫——哈,其实寄生虫在我这种高阶混血种的体内很难生存的,我们的免疫系统和普通人相比堪称铜墙铁壁。一周后我在医院见到了自己的妈妈,我父亲‘大发慈悲’,让她在他下属的医院接受治疗,因为我是他最优秀的孩子。
“就在几天前她还能大喊大叫着和斗牛犬搏斗,可是在见到自己的女儿之后,她的意志就完全垮掉了。她没几天活了,在临死还清醒的时候抓住我的手,像是喃喃自语一般说什么‘我爱你女儿’,‘不要带走我的女儿’,‘我要带她回家’之类的话,然后到后来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只是用一双含泪的眼睛看着我,瞪大的充满血丝的眼睛,好像要在临死前把没有看到的都看个够一样。
“她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死了,我不知道那是灵视带来的幻觉还是什么,我看见了死神挥舞镰刀,收割走了她的灵魂。我就躲在墙角,等着那个人影消失不见,然后再去看我的母亲时,她已经断气了。第二天护工发现,收走了她的尸体,不知道埋在什么地方,反正也没有葬礼。”
说完之后,诺诺叹了一口气,将橘子汽水一饮而尽,好像这是烈酒一般。
“师姐这么大也不容易,至少我爹妈确凿是无条件爱我的,只要我考年纪第一。”李清洲小声嘟哝了一句,觉得酸菜牛肉面也不香了,整个人都听emo了。
这么说来,他的家人是真的不错,你看他的母亲时一头母龙,家里都没有出过这么多幺蛾子,他妈也没想过通过代孕什么的生更多兄弟姐妹,遵纪守法好公民...
“我不能说我的过往比你黑暗,但你不是唯一一个有着糟糕童年的人。”
接下来开口的是阿卜杜拉·阿巴斯,他也讲起了自己艰难的童年。
李清洲说实话很好奇,因为在他两份交叠的记忆中,阿卜杜拉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中东男人,和楚子航这种冰山唯一的区别在于,他见人是挂着笑脸的,因此看起来稍微和蔼可亲一些。
他很想要知道这家伙的身份,从看见的第一眼就觉得他不对劲,越看越觉得不舒服,简直如芒在背,所以他坚定地相信这家伙一定是有鬼的,要看看他究竟是怎么来的,能不能从他的逻辑里找到漏洞。
“我的家乡是一个中东的边陲小镇,我不知道我是否在那里出生,但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在那里生活。这座镇子在政府军和反对派的管辖地之间,双方经常在附近起冲突,又是能听到枪响,也会看到军车开过。镇子上的流浪儿不少,今天想来,他们的父母要么被抓了壮丁,要么死在了武装冲突里。”
他的语气听上去很平淡,让将和平当做习以为常的李清洲有些坐立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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