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市舶_风起北美162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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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书翰带着几个伙计甫一到码头,便立时怔在了当场。

这艘西洋帆船怎么如此之大!

也好,那这买卖抽成可不少。

“掌柜的……”一名伙计轻声唤道,提醒他有夷人前来迎接。

“哦……”邓书翰回过神来,稍事整了整衣袍,又重新恢复了严肃而威严的表情,等着那边几个夷人过来拜见。

“尊敬的先生,你们好!”哈维面带微笑,热情地打着招呼。

“嗯?”邓书翰不由楞了。

这夷人会说汉话!?

“嗯,你好,你好。”邓书翰朝他拱了拱手,笑着应道:“你们可是来自外洋的番商?”

“是的,先生。”哈维点了点头,稍显疑惑地问道:“请问,你这是……”

“我是‘利顺行’的市舶牙人,此来特为你们申报市舶相关事宜。”

“市舶牙人?”哈维明显不清楚这个词语到底意味着什么,脸上露出几分迷茫的神情。

“你是说要为我们进出口报关吧?”孟胜新从后面走了过来,认真地审视眼前这位明朝的“货代员”。

“进出口报关?”邓书翰细细地咀嚼了一下这几个“新鲜”词汇,随即点头说道:“不错,凡是进入我大明海境的外洋番商皆需向市舶司申报货物,以抽贡税。”

“贡税?”孟胜新一听,不由乐了。

这明明就是进出口关税嘛,怎么成了贡税?

这大明朝好大的气魄!

凡是外洋番商入境,那就是对我天朝上国的进贡,可不就要征收“贡税”?

“征收贡税,不是应该朝廷所为吗?”孟胜新提出一个问题:“怎么我们这些外洋番商缴纳相应关税,却需要你们来代理承办?”

“朝廷自有法度,而我们商事亦有行规。”邓书翰不由深深地看了一眼对方,觉得这些南洋“番商”是不是久居海外,将我天朝的“规矩”都忘完了,连市舶申办由牙行代理都不知道。

不过,也好,正好欺他不懂此间行规,可以拿捏几分。

市舶司创建于唐(唐称市舶使),陆续传承至明朝时,已愈六百多年。

明初,在浙江、福建、广东三地设市舶司。不过,期间几度存废,到了现在,可以说是渐趋没落。

明制,市舶司掌海外诸番朝贡、市易之事,辨其使人、表文、勘合之真伪,禁通番,征私货,平交易,闲其出入而慎馆谷之。

因此,照此规定,市舶司是有征税任务的。

所谓“私货”,即随朝贡而来的商人所携带的那一部分货物,这些货物除市舶司优先购买外,余下部分是要拿到市场上去销售的,所以要征税。

根据大明朝廷市舶规定:国王、王妃、陪臣等附至货物,抽其十分之五,其余官给之值。暹罗、爪哇(爪哇)二国免抽。其番商私赍货物,入为易市者,舟至水次,悉封藉之,抽其十二,乃听贸易。

就是说,对那些非进贡的物资有两种待遇:属于国王、王妃、陪臣附至的货物,要按50%的税率征税;而商人带来的货物,则按20%的税率抽税。

但是,这些规定在很多时候,完全是一纸具文,并未实行。

洪武四年七月,明太祖谕福建行省,“占城海舶货物,皆免其征,以示怀柔之意”。

同年九月,“户部言高丽、三佛齐入贡。其高丽海舶至大仓,三佛齐海舶至泉州海口,并请征其货。诏:勿征”。

洪武十七年,又“命有司凡海外诸国入贡,有附私货者,悉蠲其税”。

永乐时期,亦仿洪武旧例。

如“永乐元年八月,西洋琐里国王遣使贡,附载胡椒,与民互市,有司请征税。命匆征。又刺泥国回回哈只马哈没、奇刺泥等人入贡,因附载胡椒,与民互市,有司请征其税,亦不听”。

所以,明虽沿前朝市舶司之名,却无抽分之法。

说白了,大明所设的三处市舶司,并不以经济效益为目的。

它的建立,只不过是为了“通夷情,抑奸商,俾法禁有所施,因而消其衅隙也”。

换句话说,它就是明朝变相海禁政策的工具,它的作用是政治大于经济,它的主要任务就是掌管朝贡事务。

所以,有人言及市舶司之用,“贡至,经理之。此外他无事事。”

不过,到了明朝中后期,朝贡贸易日趋衰落,再加上财政出现困难。在正德年间,开始重视市舶司的“番舶抽分”作用,对外洋番商着手征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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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开放海禁后,市舶贸易掀起了一个高峰期。

在新的形势下,因夷人报货不准确,市舶的抽分改为丈抽制。

“番商先报本县申达藩司,令舶提举同县官盘验。”

不过,囿于市舶司官员和属吏的“专业性”不足,市舶税的征收很快又从官府转为牙行所代劳了。

所有外洋番商进入大明港口(广州和月港)后,只能通过牙行的代理,缴纳市舶税,转售所携外洋货物。

也就是说,在大明的通商口岸,牙行掌握了外贸的经营权,他们以舶商代表的身份,巧取豪夺,上下舞弊,以饱私囊。

“外洋番货,报官纳税者,不过十之二三而已”。

此时,广州便滋生了三十六行(牙行)的组织,代番商办理一切手续,包括缴纳市舶税、转售番货等贸易事务。

这些牙行,“提举悉十而取一,盖安坐而得,无簿书刑杖之劳”,日子过得那是相当滋润而惬意。

“破浪号”驶入广州码头不到半日,便有牙行寻上船来,要求代理一切在粤进出货物之责。

考虑到人生地不熟,以及对此时大明的外贸政策几无了解,穿越众也只能入乡随俗,将此次大陆之行的进出口事宜全权委托给这家名为‘利顺行’的牙行,代为验货、定价、征关税,以及发卖所携舶货。

原本以为这么一艘大船,一定载满了大量外洋番货,怎么着也能勘算出四五十万两银子,然后抽他一个万儿八千,血赚一大笔。

可是,在随同船员检查核算了整个船舱后,邓书翰惊讶地发现,这艘船居然是一艘空船!

哦,当然,若是将那几十箱“番饼(即银币)”、一百多担铜块,以及数百张上等毛皮算上的话,也勉强是装了一些货物。

可是,那些银子和铜块,属于钱币之类,不在征税之列。

倘若,仅仅对那数百张上等的毛皮征收市舶税,怕是仅能收上来千百两银子。

这与自己刚来时的预期大为不符呀!

按照市舶税征收制度,凡是入港的外洋番船,皆需足额缴纳“引税”、“陆饷”和“水饷”。

引税(到港船商需要领取船引才能进行贸易)倒也罢了,没几个钱。

水饷(以船只尺寸为标准征税)可就是一笔不小的收息了,按市舶规定,西洋(占城、暹罗、满剌加)船只“面阔一丈六尺以上者,每尺征饷五两,每多一尺加银五钱”,属国船只缴纳西洋船只费用的七成即可。

这艘大船自称来自南洋,自当循此例征收水饷。

啧啧,这船如此巨大,怎么着也能征收几百两银子。

不过,上面两项只能算是小头,最重要的当为陆饷。

“每货值一两者,税银二分”,也就是货物价值的百分之二。另外,对来往吕宋的船只还要收取“加增饷”附加税。

在这艘巨大的帆船驶入港口后,邓书翰便在第一时间带着数名伙计赶了过来,准备封舱验货,待核定完陆饷后,方才准许对方开舱贸易。

可现在倒好,一番查验后,发现这艘船竟然是特么的空的!

哎,该不会在海上就与市商提前将货物给卖了吧?

这可是走私!

官府侦之,人船皆扣!

“我们于南洋垦殖,所产皆为农物,几无可堪售卖的商品运至天朝。”罗振辉斟酌了一番语言,颇为诚挚地说道:“此番来广州市舶,主要是采买大明特产,以为足用。就是不知,这出口之物,尚需征税多少?”

这要是不给点钱,怕是会多出许多麻烦呀!

“这个嘛……”邓书翰不由沉吟起来。

我大明朝廷对外洋番商到港后,采买货物一般是不怎么征税的,除非是朝廷严格管制或则限制买卖的货物,比如说铜、铁、硝石之类的物资。

但这些东西一般交易量不是很大,收不了几两银子。

不过嘛,这些流落至南洋的番商,想必是要许以我重利,以换得他们的诸事皆遂的结果。

既如此,那就无须再客气了。

“我们于此需好生计议一番。不知道,尔等都需要买些什么货物呢?……这个你放心,我利顺行出面,就没有在广州买不到的东西。你们皆可全权委托于我,定然让你们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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