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德利感觉自己有记忆以来,似乎总是夏天。君临仿佛被一种青绿笼罩,生气勃勃。
维斯特洛的气候很不稳定,每一季度可以延续数年。长夏带来了繁荣,长冬带来苦难。这个夏天从征服289年开始,到现在还没有结束。
人们都说这是因为劳勃国王是被七神荣宠的幸运儿,但也有担忧的声音,因夏与冬是相对的。长夏若是持续个十年八年,那么接下来寒冬也将是最为漫长严酷的。不过这些智者总是少数,君临人依旧活得热闹喧哗而堕落,长夏正好,这季节就是享受的。
“走吧,孩子们,我们去贝勒大圣堂逛逛!臣服于神的荣光,总比你们去跳蚤窝看斗犬、赌博、被那些便宜娘们勾引好一些。”詹德利的生活并不总是无趣,偶尔铁匠铺的托布老板会带着学徒们去维桑尼亚丘陵顶端的贝勒大圣堂逛逛。托布师傅并不是真的痴迷于信仰,而是看看热闹,况且铁匠也是七神之一。贝勒大圣堂,离铁匠铺很近,每天都人来人往。
詹德利看到了漂亮的白色大理石广场,广场中央高耸着贝勒一世的巨大雕像。它平静地站在基座上,一脸悲天悯人。在玻璃、黄金和水晶的穹顶下,詹德利还看到了七神的七种形态,天父、战士、少女、陌客、老妪、铁匠和圣母。铁匠代表着手工艺和劳动。人们常常在有工作需要完成时向铁匠祈祷力量。
“少女带来一位如垂柳般柔顺、眼睛好似深蓝池塘的女郎,胡戈发誓娶她。于是圣母让她多产,老妪预言她将为国王生下四十四个强壮的儿子。战士让他们身强力壮,而铁匠为他们每人打造了一幅钢甲。”修女们唱着《七星圣经》的内容,整个穹顶下显得神圣而肃穆,人人沉浸于神的美德。
但毫无疑问,这些学徒们大多听的意兴阑珊,相比于在贝勒大圣堂不花钱的游览,他们更喜欢去跳蚤窝花点钱找些乐子。但好歹是不用在炎热的房间内流汗,他们也乐于享受片刻悠闲。
等到修女们唱完了圣歌,托布又领着这群学徒们向外走,他们准备回到铁匠铺。
“听我说,孩子们。每一个男孩都爱战士,但是很少有人爱铁匠。战士们能干些什么,他们舞刀弄剑,带来杀戮和寡妇嚎哭。而咱们铁匠可是创造幸福的职业,咱们手里的锤子,是可以去吃饭的家伙,骑士能吗?
铁匠制造耕地种庄稼用的犁,制造修船的钉子,制造马蹄铁保护忠诚马儿的蹄子,还有领主老爷们闪亮的宝剑。铁匠的价值毋庸置疑,因此才被尊为七神之一。天父主宰,战士打仗,铁匠劳作,合起来代表着男人理应履行的职责。”托布讲的唾沫横飞,试图让学徒们认识到工作的伟大,别老是想着那些打架、冲锋的骑士梦想。
等他们准备离开贝勒大圣堂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些意外。原来是劳勃国王的队伍到了,国王现在要进入大圣堂。国王的队伍是金、银河钢铁交融成的河流,里面有着金袍子、白骑士、封臣、誓言骑士等。
拜拉席恩家族的十名掌旗官们纵马在最前方,旗帜飘扬在竹竿上面,金底上黑色的宝冠雄鹿。
“让开!让开!”金袍子们高声嚷嚷道,将普通民众推到了一旁,好让国王的队伍通过。
詹德利在人群深处看到了劳勃国王,那个由两名雪白披风白骑士保护左右,骑行在前的胖子。他是自己的父亲,但是两人并无多少亲缘可言。詹德利看到了一位年纪较大,但很是优雅的老骑士,应当就是最伟大的骑士之一,巴利斯坦爵士。
劳勃国王曾经是一位举世无双的战士,但如今却足足胖了七八石,他成了一个硕大的胖子,没有什么可以掩盖住突出的小腹和凹陷的黑眼圈。劳勃一直物欲旺盛,热衷享受,自从坐上铁王座以后,国王的身形如同放大的气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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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王经过时候,民众发出了一阵欢呼声,但不算是特别热烈。毕竟很多君临人还没有忘记兰尼斯特家族在君临的劫掠,连带着很难真正喜欢国王。
“国王的两个弟弟也跟着来了吗?倒是罕见!”有人小声说道,但是詹德利耳朵尖,听的仔细。他看向国王身后的队伍,果然紧跟着还有两个带着拜拉席恩家族徽章的人。同样的湛蓝色眼睛,炭黑头发。
史坦尼斯生得肩膀宽阔,四肢健壮,面容紧绷,皮肤经烈日长期曝晒,坚硬如铁。史坦尼斯的年龄不大,但是头上却只剩一排黑色细发,宛如王冠的影子,环绕在双耳之后。胡子修得又短又齐,像是蓝色的影子,覆盖住他的方下巴和两颊的颧骨凹陷当他经过时候,民众的欢呼声音更加低沉。人们都觉得史坦尼斯是一块铁,也少有人爱戴他。
等到蓝礼出场的时候又不一样了,蓝礼穿着一身绿色天鹅绒锦绣,用一枚金鹿胸针别好了金色披风,他的全身无一处装扮不奢华。公爵酷似年轻时候的劳勃国王,身材高挑,相貌英俊,一头黑发直披到肩膀。差别点在于蓝礼公爵并非是兄长那样勇不可当的战士,不以骁勇闻名。蓝礼公爵朝着民众们挥挥手,然后民众发出了数倍于之前的欢呼。
劳勃国王哈哈大笑,不以为意。而史坦尼斯却看了兄弟一眼,眉头紧皱。詹德利注意到了他们这种表情的差异,史坦尼斯的那种愤怒,国王却对史坦尼斯的愤怒视若无睹。
史坦尼斯的穿着、打扮远没有弟弟蓝礼那么奢华,固然是因为史坦尼斯更节俭一些,也因为龙石岛虽然紧要,但也是一个贫瘠之地。风息堡明显比龙石岛大而且富饶,这使得史坦尼斯一直心中不满耿耿于怀。
“百花骑士?”詹德利又看到了一个年轻、纤细的半大少年,他穿着漂亮的铠甲,绿色袍子上是绿野上盛开的三朵金玫瑰。这个少年似乎和蓝礼形影不离,他拥有长而飘逸的棕色头发,还有一对漂亮的金色眼睛。这个男孩也向民众们挥手,人们也对提利尔家的贵公子发出欢呼,君临人喜欢这种漂亮的美人。
“关系真够铁。”詹德利想道。据说提利尔家族的幼子,曾作为蓝礼·拜拉席恩的侍从被寄养在风息堡。
国王的人马风流云卷,直奔大圣堂而去。等到他们完全通过了,金袍子才放开了管制。
真够混乱!詹德利心中想道。君临现在实际上是一锅粥,劳勃三兄弟,兰尼斯特的人,琼恩公爵,还有那个隐藏暗中的蜘蛛和小指头。他没太多心情来关心局势变化,唯一想法是赶快摆脱棋子命运,安全一些。
“我们的胖子国王!真难以置信!”一个上点年纪的老妇人吐槽道。“他年轻时候是那么漂亮,曾是一名面容修整干净、眼神清澈迷人的精壮男子,就像少女们的梦中情人。可是现在呢!”
“少说几句吧,如果一个人过度沉迷于美酒和妓女,那么战锤也会生锈的。”老妇人的丈夫看到金袍子走远了,也忍不住插嘴道。
“难得看到三头雄鹿都出来了,看来总主教的魅力确实很大,是因为信仰吗?”
是四头鹿,詹德利想道,还有一头野鹿。
“信仰个屁!我看有可能是向总主教借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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