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兔爪村雇来的马车,是一辆简陋的平板货车,为了将庞大的巨蛛稳妥地固定在车上,刘易特费了一番功夫,小心翼翼地将蜘蛛那七只如树干般粗壮的腿收拢起来,用坚韧的绳子紧紧绑缚。
这一绑,巨蛛虽已死去,却宛如仍趴在板车上,散发着一种令人心悸的威严,似乎它残破的身躯里仍有灵魂残留,随着马车的行进而微微摇晃,就像随时可能苏醒过来,让人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压迫感。
返回避冬镇的路上,巨蛛庞大的尸体成了一道奇异的风景线,吓坏了不少胆小的旅人,也让无数好奇的目光为之停留,不少人甚至不由自主地跟在货车后面,走了长长的一段路程,只为多看这难得一见的巨兽一眼。
被人瞩目是件很愉悦的事情,但是太过被人瞩目,就很烦,尤其是那些瞩目的人缺乏边界感时,尤其如此。
这一路上,佣兵小队不知道赶走了多少波试图趁他们不注意,偷偷爬到货车上和大蜘蛛进行亲密接触的小孩,以及试图用火把将巨蛛点燃再烧死一遍的老头。
就在队伍靠近避冬镇只剩下两里地时,老成持重的艾迪驱马来到刘易身边,提醒道:“队长,在路上都跟了这么多人,要是进了避冬镇,恐怕围观的人群只会更多,我们得提前做好准备。”
刘易想了想,转头问海华,“海华,你怎么看?”
海华耸耸肩,“不怎么看,一会儿我直接回临冬城了。”
很显然他就没把自己当做团队的一员,不过他还是善意地提醒道,“如果不想把事情闹的太大,最好用草席把你的猎物盖起来。要是有人因为围观你的蜘蛛伤了或是死了,闹到公爵面前不好看。”
用草席遮起来?
那我辛辛苦苦把它拖回来干嘛?
不过海华的提醒也有道理,避冬镇的道路并不宽阔,真要被人群堵住,想要顺利通过可就难了。
经过考虑,刘易让战友们穿戴整齐,骑上坐骑,希望能震慑住一部分好奇又胆小的人。
路线则是从临冬城西侧的猎人门绕道至东侧,由宽阔的国王大道入城,尽量避免拥堵。
甫一进城,整个避冬镇就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搅动,瞬间沸腾起来。
镇民们纷纷从商铺和住宅中涌出,像潮水般汇聚到街道上,争相围观这辆载着巨蛛的马车。
若非刘易五人提前做好了万全准备,紧密地守护着马车,恐怕还未到达市场,那头巨蛛就已经被好奇的人群拆解成碎片。
最终,花费了一个多小时后,一行人才从汹涌的人潮中挤出,回到了铁匠小院。
一进小院,刘易就匆匆锁上大门,将那些无关的好奇者和喧嚣都关在了外面。
约翰修士听到小院外的喧闹声,连忙从他的圣堂里走出来查看情况,接着就看见一头狰狞的大蜘蛛趴在一架马车上,停在自己的院子里,心头不禁一抽,失声喊到,“七神呐,你们是从哪里弄来的这么个怪物!你们是去讨要赌债还是去给巨人打扫房间去了?”
摘下头盔,刘易擦擦额头的汗,回应道,“给巨人打扫房间去了,你不知道,那房间脏得要死,地上一块鼻屎比你整个人都大。”
刘易一边跟约翰修士扯闲篇,一边组织战友们把巨蛛卸到地面。
经过这一路的暴晒,巨蛛身体表面覆盖着的灰色甲壳,变成黑褐色,厚重宛如战士的铠甲,闪烁着冰冷而凛冽的光泽。
它的头部,虽然已经没有了生命的气息,但那六双巨大的眼睛依然瞪得滚圆,仿佛在注视着每一个靠近它的人。
由于小院的空间实在有限,一辆板车加上讨债团的几匹大牲口,把小院塞了个严严实实。
一大帮人一直挤在这个院子里也不是个事儿,于是刘易拿出谈好的十个银鹿运费交给了兔爪村的车夫,又跟康拉德三人约好明天晚上一起过来吃饭,便将他们都打发了出去。
经过这一番折腾,嘈杂的小院安静下来,刘易也终于有空回到小屋换下铠甲,好好休息一下。
到了夜里,伦纳尔特意提前从烟柴酒馆回来,一进到院子就扑到大蜘蛛跟前,伸手在甲壳上摸了又摸,惊叹道,“就是这个么?我说今天怎么酒馆里的客人都心不在焉地聊什么大蜘蛛,我还以为他们脑子坏了,世界上哪有什么板车大的蜘蛛,没想到居然真的有,还就在我家里!”
摸了几下,伦纳尔发现指尖有点粘稠,便捻了两下手指,凑到鼻子边一闻,瞬间干呕起来,等那股劲儿过去了,他才抬起头,满脸泪水地控诉道,“呕!怎么这么臭?!”
“已经不算臭了。”
刘易递给他一块沾了水的布,“擦一下吧,之前更臭,现在已经找人处理过了,这里面撒的都是生石灰,只要别把脸杵上去,气味也还能接受。”
伦纳尔接过来,使劲蹭了几下手指,追问道,“赶紧跟我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们是在哪里捡到的这具尸体的?”
“捡什么捡,这是我带着凯文和其他三个人亲手斩杀的。你看这里。”
刘易指着巨蛛被凯文斩断的左前足关节,“这里和这里,是凯文斩断的。”
又指着巨蛛的后背和甲壳上不太明显的坑洼,“我用海蛇之击从这里刺穿了它的腹部,把它胸腹整个撬开,这些小坑是其他人用长枪刺出来的。”
伦纳尔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内容,“真是你们击杀的?简直……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赶紧把整个过程跟我说一遍吧,所有参与击杀的人叫什么名字也都告诉我,明天上工我就讲这一段了!”
刘易不太懂吟咏诗人这个行当,担心太过仓促,会导致故事不够精彩或是修辞不够优美,影响传播效果,便劝道,“这么着急么?不要好好整理一下故事,再斟酌一下用词什么的?”
“赶这一波热度啊!”伦纳尔痛心疾首地解释,“你还打算把它整理成诗篇朗诵出来?到时候,谁还记得这个事情。而且,要是动作慢了,等其他人用这个巨蛛作素材编造出不一样的故事,那这事儿跟你就没关系了。”
刘易一皱眉,也是哦,如果不能尽快把实际情况传播出去,等市面上流传起别的版本,自己反倒成了冒领功勋的小人。
于是刘易叫上小院众人来到大屋,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将这几天的经历向大家娓娓道来。
听刘易说完森林猎蛛的整个过程,伦纳尔沉默良久,感慨道,“刘易,我真是堕落了。曾经的我,哪里有故事,就往哪里跑,为了讲好一个故事,恨不得往把故事里的情节都亲身经历一遍。
自从开始吟唱《西行漫记》,我就习惯了改编你讲的故事,反倒没有了自己的故事……你下次出任务带上我吧,我不希望再错过这种轰动全城的事件。”
刘易摇摇头,“不是每次出任务都能轰动全城的……不过带上你一个也无妨。”
约翰修士显然无法对伦纳尔的感慨产生共情,他更关注现实的问题,“刘易,你的大蜘蛛就这样放着么?院子这么小,你的蜘蛛往这里一放,我就干不了活儿。”
刘易还没说话,伦纳尔就先叫唤起来,“我的修士老爷诶,你还嫌这个玩意儿占地方?跟你说,我要是你,恨不得把这个蜘蛛放到圣堂的屋顶上,越显眼越好,要是艾德公爵早上起来拉开窗帘看到的第一件东西就是这只蜘蛛,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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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天天抱怨来圣堂祈祷的人太少么?告诉你,从明天开始,来参观这头巨蛛尸体的会多到把门挤爆,你准备好材料准备修门板吧。”
在松油灯跳动的火光里,刘易和约翰面面相觑。
许久之后,刘易率先开口,“明天,我要去狼吻酒馆,这边只能靠你了。”
约翰修士急了,“你不能把这事儿全甩给我啊!这不是你带回来的么?”
刘易用手蒙住脸,“哎呀,哎呀,见太多人我会紧张!你不是修士么?修士不是应该经常跟人群布道么?这件事就拜托给你了!”
见约翰修士面色不渝,刘易抛出一个筹码,“这样吧,如果有人问你,我怎么能干掉这头怪物,你就说是全靠七神的庇佑,我绝对不反驳,总行了吧?”
听到这里,约翰修士终于动心了,如果是宣扬七神的荣光,那么自己辛苦一些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只是凯文抬头看了一眼刘易又低下头,全程没有说话。
等回到房间准备休息的时候,凯文实在忍不住,问到,“老师,斩杀巨蛛明明是太阳神的眷顾,你为什么要把这个荣耀推给七神?”
“嗯?”刘易很诧异,“你这话有问题啊。你不是七神的虔诚信徒么,我还记得在白港的时候,你可是每个圣堂都会进去祈祷的。”
凯文争辩道,“那不一样!我从来没有见过七神的信徒施展过神迹,但是我是亲眼看到你施展太阳神力把我救活的!七神是假的,太阳神是真的!”
刘易坐起来,厚实的毛毯搭在肩上,在白港被流氓砍伤的刀疤蜿蜒扭曲,在月光下反射着暗红色的光。
他严肃地对学生说道,“凯文,严格意义上来说,你并没有亲眼看到我施放光明法术,因为当时的你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昏迷了。
当然,太阳神力是真实存在的,我的存在,你的性命,都是证据。
但是太阳或者说,光明,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狭隘。太阳神是真的,并不意味着七神就是假的。
你有没想过一种可能,七神也是太阳的化身?因为七神信仰中的很多教义,也是太阳神的教诲。”
凯文喃喃自语,“七神也是太阳神的化身……”
刘易见凯文一副明悟的模样,心里暗暗发苦:完了,我就胡乱脑洞一下,可别把孩子给带歪了。
“凯文,以后有机会我再跟你细说。关于光明的信仰,关于太阳神的教导。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信仰七神与信仰太阳神,也许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凯文的双眸在夜色中熠熠发光,“老师,什么时候可以教导我呢?”
等我编圆乎的时候。
“等到太阳神的光辉撒遍这片大地,等到无需巨蛛这样的生物提供法力,我也能施展神迹的时候。”
凯文终于被刘易的承诺说服,沉沉睡去。
看着学生蜷缩着的背影,刘易有点担心,在太阳神安舍这件事情上,凯文会不会太激进了,这要放到中世纪的欧洲去,不得是一个十字军狂热份子?
以后在凯文的思想教育上,自己得多花点功夫,不能教出一个血色十字军出来。
第二天早上醒来,刘易领着凯文悄悄出门,来到了市场区。
市场区有两间铁器铺子,摆放着店里铁匠师傅的作品,以农具和工具居多,也有少量的武器。
虽然没有上手仔细观摩,但就这么远远一看,也知道手艺比起落石村的小铁匠汉威,强了不是一丁半点。
不过由于市场区商铺众多,制作铁器噪音大、烟尘多还有火灾的风险,所以作坊都被赶到了市镇的边缘,没办法和铁匠师傅当面沟通需求。
不过,刘易也不在意,他本来就没打算见什么铁匠师傅。
他今天过来的目的,是买一些锤子夹子之类的工具以及作为材料的铁锭,带回去小院后,亲自动手给凯文打造一套防护力更强的铠甲。
在兔爪村遭遇巨蛛之前,刘易很自信,认为凭借自己的强横武力和对凯文的教导,可以用一领锁链甲就护住凯文周全。
但是事实证明,他还是太过于自信了。
真正上了战场,什么情况都可能出现,生死难以预料。
凯文要是再遇到这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次就不一定这么好运,正好有一颗蕴含着魔法能量的怪物肉瘤在手边了。
所以刘易决定以自己的“光明使者”为蓝本,给自己的学生也整一套全身甲。
刘易不是没想过找铁匠给凯文定做一套更加本地化的铠甲。
但是如果把这个工作完全委托给铁匠师傅,要想品质上乘,肯定要花不少钱,以刘易现在的身份,也很难保证铁匠师傅会尽心尽力物有所值。
倒是自己动手,可以省下不少钱。
虽然周期可能长一点,但是做出一个部件就能用一个部件,至少先把躯干保护好,而不需要像等待铁匠师傅交付产品一样,非要等到整体完工验收之后才能用上。
在市场区走了两家铁器铺子,刘易就凑齐了要用到的夹子、铁砧、铁锭等工具和材料,打发凯文先带着货物回去之后,刘易自己则来到了狼吻酒馆,为下一步的活动做准备。
“一杯大麦酒。”
进到酒馆,刘易坐到吧台前,还没自述来意,就听哈沃德问道,“听说你们这回去兔爪村,搞了个大家伙回来?”
“嗯,是不小,大概,”刘易环顾了一下四周,指着墙边的桌子说道,“两张桌子那么大的一头蜘蛛。”
“真是噩梦,”哈沃德根据自己的理解在脑子里拼凑出一个恐怖的画面,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不过你跟葛雷乔伊的合约不是在我这里签的,现在来找我做什么?”
“你觉得那头大蜘蛛怎么样,我这会儿正把它放在院子里展示,对我的职业生涯会不会有好处?”
“那当然,你的名声很快就会跟着蜘蛛爬出去,到时候全北境都会知道有一个叫做刘易·塞里斯的流浪剑士很善于处理蜘蛛。”
刘易不理会哈沃德的调侃,“但是我没有人手,我现在只有一个徒弟,康拉德和艾迪他们人不错,可以长期合作,但人还是少。
我想问问,你这边有没有一些零散的人手愿意抱团取暖的,我想拉几个人成立一个真正的佣兵小队。
如果有的话,可以让他们来小院找我,我最近应该都不会出门。”
哈沃德想了想,认可道,“你这个想法,倒是不错,散人永远接不到大活儿。
佣兵们很现实,你要成为他们得领袖,必须先要证明你配得上他们的信任。
不过有这么一头蜘蛛搁在那里,你的实力应该已经没人会去质疑,我会帮你留意的。你打算为你得佣兵小队起个什么名字?”
刘易没有犹豫,报出自己斟酌了很久的名字,“就叫‘’光明勇士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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