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人在家中坐_权游:烈日行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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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境晚夏的中午,高悬中天的太阳,也不能给趴在避冬镇东国王大道旁的一栋屋顶上的刘易等人带来多少的温暖。

约翰修士抱着肩,不停地哈气搓手,哆哆嗦嗦地抱怨道,“国王的队伍还没来么?要不我们到楼下去等吧,这里也太冷了。”

伦纳尔拢拢身上纤薄的皮袄,不耐地回应道,“着什么急,再等一会儿,我在临冬城里的朋友昨天就跟我说,今天晚上宴席要上的菜肴都已经备好了,国王的队伍下午之前肯定会到。他可是乔里·凯索的下属,还能骗我么?”

乔里·凯索是临冬城总教头罗德利克·凯索的侄子,也是公爵大人的侍卫长。

前几天,临冬城里就传出消息,国王巡狩北境的队伍即将到来,乔里·凯索作为公爵的代表,领着一多半的荣誉护卫沿着国王大道前去迎接。

消息稍微灵通一点的避冬镇居民,都在这一天放下了手里的活计,赶到城外国王大道的两侧聚集起来,准备好好见识一下国王的排场——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说,见到国王的机会和见到异鬼的机会也差不多,就这一次也够吹上一辈子。

作为一个吟游诗人,凑热闹不仅是伦纳尔的兴趣爱好更是职业需求,自然不能错过这件盛事,便拽上了小院里的好兄弟们一起来到城东迎接国王。

不过由于来得太晚,路边的好位置已经都被附近居民占据,于是他们选了一栋临街的房子,付给房主一个铜星之后,爬上屋顶,趴在冰冷的瓦片上等待起来。

这一等便是大半天时光。

就在四人饥肠辘辘地啃着冷硬的面包充饥时,伦纳尔突然指着远处喊到,“看!他们来了!”

刘易的目光顺着伦纳尔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蜿蜒向东方荒野延伸的国王大道上,一支数百人的队伍迤逦而来。

这是一支大约三百多人的队伍,几乎全部由骑兵组成,他们高举绘制着宝冠雄鹿的金色旗帜,身着金银色的铠甲,将几辆豪华的马车护卫在中间。

其中最豪华的那一辆,用了十几匹骏马才能拉动,半人高的巨大车轮在路面上烙下深刻的车辙,宽大的车体几乎占据了大半条道路,挤得护卫的骑兵只能委屈巴巴贴着路边走,连在远处旁观的刘易都替他们担心,会不会一不小心就失足摔到路基下面去。

而走在整个队伍最前面的,是一个身材高大壮实的中年人,他留着黑色的长卷发,一脸茂密的络腮胡,穿着黑色天鹅绒的外套,骑在一匹高大的黑色战马上,顾盼自雄。

刘易指着这人问伦纳尔,“那个胖子是谁?”

伦纳尔斜着眼瞥了他一下“这个胖子就是国王。”

“咱们七国的国王?”

“是的,七国的国王。”伦纳尔不自觉的压低了声音,指着那个男人说到,“劳勃·拜拉席恩,七国公认的勇士,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不过民间更喜欢称呼他为‘篡夺者’和‘嫖客国王’。

前者是因为,当年在三叉戟河畔,他独自击杀了坦格利安家族的继承人,王子雷加,摧毁了保王党的信心,为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胜局,‘疯王伊里斯’被杀,君临城陷落后,他就被叛军推举为国王。

‘嫖客国王’嘛,我想就不用多解释了吧。”

伦纳尔挤眉弄眼,“听说王后可是七国有数的美人,国王陛下居然还有精力在外面玩耍,只能说七国第一的勇士,在任何方面都不落人下啊!”

伦纳尔突然想起什么,问道,“对了,约翰,你不是去临冬城为公爵夫人祈祷了么,凯特琳女士漂不漂亮?”

约翰修士摇摇头,“我根本没有见到公爵夫人。临冬城圣堂的柴尔修士告诉我,为了迎接国王和他的随从们,凯特琳女士要投入全部精力筹备今天的晚宴,以尽到一个称职的女主人的职责,所以根本没时间接待我这样一个小小的流浪修士。

不过柴尔修士人很好,在我完成了为凯特琳女士和公爵一家的祈祷后,见我的《七星圣经》太过破旧,就送了我一本《祈祷之书》,据说是从君临城的贝勒大圣堂得到的。”

伦纳尔和约翰聊着一些有啊没的八卦,刘易没有去听,他更关注国王队伍的军容。

追随在国王身后的战士们衣甲鲜亮,武器精良,脸上不自觉间总是流露出一种自矜的傲意,却又时不时用崇敬的眼神扫过走在他们最前方的国王。

看着这壮阔的景象,刘易心中羡慕。

联想到自己穿越时看到的那段“预言”,不禁猜测,有这样的国王执政,还有着这样的军队镇压,南方将来居然还会爆发战乱,唯一的可能便是劳勃国王寄了。

想到这里,一股颤栗从尾椎骨升起,他不由得地喃喃道,“大丈夫当如是也,彼可取而代之!”

伦纳尔听不懂刘易的家乡话,疑惑道,“你说什么?”

刘易摇摇头,“没什么。”

“又说些奇奇怪怪的话。”

伦纳尔撇撇嘴转身就要爬下屋顶。

约翰赶紧拉住他,“你去干嘛?”

“去临冬城参加迎接国王的宴席啊,对了,今天晚上不用准备我的饭菜,我要吃大餐去!”

“本来就没打算准备你那份。”刘易吐槽了一句,又问道,“为什么宴请国王会叫上你?”

这时候,伦纳尔的脸都已经沉到屋檐下,听到刘易的问话,特意又爬上来,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当然是请我去表演啦!我可是避冬镇最炙手可热的吟游诗人!好了,明天再见了,各位!”

随着伦纳尔的匆忙离去,约翰和刘易对视一眼后,也跟着踏上了回家的路。

随着时间流逝,国王的随从们陆续入驻临冬城,除了王后乘坐的巨大轮宫,也就是国王队伍中最豪华的那辆大车,因为体型缘故被迫停在城外的空地上,街面上就没有了国王的人。

随着悠长的吱嘎声,临冬城的东大门将城里与城外死死隔绝开来。

对于曾经在电视上看过好几次国庆大阅兵的刘易来说,国王队伍带来的震撼,也就是冬天里的一阵冷风,打个哆嗦也就过去了。

可是对于生长于五指半岛这种贫瘠的滨海乡下,最远也就去过冷水城的凯文·特纳来说,却是让他久久不能平静的场景。

“老师,你看到没有?国王好高大啊,而且那么壮,感觉比你还要壮实一些。”

回去的路上,凯文一直向老师兴奋地描述着自己看到的一切,“还有跟在国王身后,穿着白袍白甲那个金发骑士,他一定是‘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爵士,比我想象中英俊多了。”

别人是否高大强壮,刘易并不在意,但是要说比自己英俊,那可不能接受一点儿。

“怎么?”刘易伸手揉乱了凯文的头发,“你觉得你老师不行?”

凯文捂着头,推开刘易的手,“你当然厉害,你是我见过最强的战士……可是那是国王诶!我父亲跟我说过,国王是七国最强大最高尚最勇敢的骑士,是骑士中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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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无奈投降,“好吧,好吧,就算你想成为国王的骑士,也得先有一套合身的铠甲才行,咱们赶紧回去吧,你的左腿甲就差一块甲片就完工了,争取今天做好。”

“老师,我的头盔能做成……”

“不行……头盔的……”

北境的寒风就像老母亲冰凉又温柔的手,抹去了师徒俩絮叨的话语,也抚平了国王队伍到来所激起的涟漪。

刘易和凯文又回到了日夜捶打钢铁甲片的平凡日子里。

这段日子以来,因为刘易声名的传播和哈沃德的推介,陆陆续续有几个不错的佣兵战士来到铁匠小院,与他沟通加入白银之手的事宜。

拒绝了几个明显不合拍的家伙后,刘易留下了几个人的联系方式,并且约定下次有合适的工作,一定叫上他们。

对于这种看似模棱两可的回应,双方也都不在意。

对于佣兵来说,一次实实在在的战斗,才是考验双方实力和品格的最好机会。

在那之前,所有的约定都没有价值。

本来刘易以为日子会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下去,却没想到麻烦还是自己找上了门。

国王驾临的第三天夜里,刘易正在院子里指导凯文,如何利用铠甲甲片的形状卸掉敌人攻击的力道,突然就听到院子外一阵鬼哭狼嚎,一个粗鲁的南方口音响起,“草你码的,还不给我开门!”

刘易还想着是哪户人家这么倒霉,被黑帮盯上了,接着就看到自家院门砰地被人一脚踹开。

然后被打得满头包的伦纳尔被人推搡着跌进院子,滚到角落靠着院墙坐下。

那伙人进来之后径直走向巨蛛尸体,凯文上前阻拦,也被粗暴推开。

由于摸不清来由,刘易按捺住心头怒火,拦住暴怒的凯文,快步来到伦纳尔身边,检查起他的伤势。

虽然很气愤,但是见到伦纳尔鼻青脸肿的滑稽样,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你怎么被打成这个鬼样子,偷别人的媳妇儿被抓了?”

伦纳尔苦笑一下,“都这样了,你还开玩笑。刚才,我跟往常一样在烟柴酒馆讲‘塞里斯猎蛛勇士’和《西行漫记》的故事,这几个人喝多了酒,一直在旁边搅闹。一会儿说我胡编乱造,根本没有读过《七星圣经》,一会儿又说我前言不搭后语,人设崩塌,故事乏味,一会儿又说主角长得太丑,没有吸引力……”

刘易摸摸鼻子,“就这,那也不至于打人吧。”

“当然不至于,干这一行这么多年,我什么没见过。”伦纳尔往地上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可是等我讲完《西行漫记》,那个金头发的小子突然跳起来,说我亵渎七神,要把我拉去临冬城的七神圣堂挂起来烧死。

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说醉话,就想跑,结果被他们抓起来打了一顿。

还有你那头蜘蛛,留小胡子那个家伙说,这种怪物是对七神的亵渎,也要拖出去烧掉……”

这时候刘易注意到伦纳尔一直捂着右手,便抓住他的手腕举起来,看见伦纳尔的右手手指关节肿得像一根蒸熟的香肠。

刘易声音沉闷,“这是怎么回事?”

“轻点儿,轻点儿,”

伦纳尔收回手,“被打的时候踩到的,不过我当时护了一下,就伤了一根手指。没事,我还有九根手指可以用,他们是跟国王一起来的流浪武士,你别招惹他们。”

刘易一股邪火顶到胸口,微眯着眼睛看向正站在巨蛛跟前嘻嘻哈哈的几个混蛋,语气冷冽,“可是他们已经招惹到我了。”

乔瑟·希山,一个来自兰尼斯港的流浪武士。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甚至他的母亲也不知道,因为发生这个故事的那一天,泰温公爵带兵从他家所在的村子路过。

因为这场不幸的遭遇,村子里和他差不多岁数的年轻人不少,而他是其中最强壮的一个。

虽然不知道父亲是谁,但乔瑟依然感激他赐予自己的这具身躯,让自己可以在成年之后,以佣兵为生,为此乔瑟愿意在找到亲生父亲后,赐予他仁慈的死亡。

对于他这样没有背景的私生子来说,加入国王的军队是很好的选择。

可是加入普通的野战部队,只能成为骑士老爷们的炮灰。

乔瑟·希山不想当炮灰,谁的炮灰也不想当。

于是他在凯岩城坠上了国王的部队,并尽力讨好卫队里的卫士,渐渐也跟其中几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处成了勉强可以称之为朋友的关系。

国王卫队的地位尊崇,薪水也高,直辖于“御林铁卫”,是国王军队的核心。

其中成员,非富则贵。

如果能成为他们的“伙伴”,即使跑跑腿,杀杀人,挣得也比当一个居无定所的佣兵多。

在经过颈泽之前,一路上酒馆多妓院多,乔瑟又舍得花钱,终于搭上了国王的一个年轻卫士,甚至辗转认识了国王的一名侍从,处得也很不错。

可惜从卡林湾到临冬城的这段路,又长又无聊,害得他和“朋友”关系又变得疏离起来。

原本乔瑟打算趁队伍驻留临冬城期间好好玩耍一番,找点乐子,却没想到临冬城作为北境的首府,居然就只有这么一个小小的市镇,市镇里连妓院都只有两三所。

乔瑟和他的朋友甚至连号都没排上。

只能来到酒馆里喝喝小酒打发时间。

不过意想不到的是,北境人虽然既古板又阴郁,麦酒却酿的不错,十分够劲儿。

更难得的是,吟游诗人讲的故事,居然从来没有在南方听过,诙谐有趣,还颇为新鲜。

即便这些内容不提,故事里提到有板车大的蜘蛛,也让他很动心。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战士,乔瑟可不相信吟游诗人口中说的,区区五个人,就可以无伤拿下这样一头巨兽。

乔瑟自忖,如果是自己遇到这样的巨兽,最少要十几个人,在布满障碍物的环境里,通过不断的袭扰和持续的消耗才有可能拿下。

在这个过程中,死上五六个人也不稀奇。

所以只有一种可能,要么那个叫做“刘易·塞里斯”的家伙说谎了,他们只是在森林里找到一具残骸,就敢声称是自己捕杀的猎物,要么这头巨蛛体型被夸大,说不定也就比屁股下面的凳子大一些。

如果真的有板车大小,要是能搞到手,无论是带回南方卖钱还是献给国王换取一个身份,都是很好的选择。

现在的问题是,要怎么才能把巨蛛弄到手。

要怎么做呢?

就在他陷入思考时,他听到“好朋友”,蓝赛尔·兰尼斯特压抑着的怒吼,“圣母化身成蛇怪,你怎么敢?!这是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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